此次放归的鸟类均在前期执法行动中查获,或由爱心人士发现救助。其中,4只猫头鹰、1只游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只珠颈斑鸠为省级保护动物,1只夜鹭、42只八哥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放归前,野保部门对它们进行了专业救治、喂养和野化训练,经评估其身体机能、飞行及野外生存能力均已恢复,符合科学放归标准。
近年来,京山市检察院立足监督职能,打造“绿林检语”品牌,聚焦鸟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跨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此次多部门联合放归,是执法司法协同发力的生动实践,也是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了京山“中国观鸟之乡”的生物多样性基础,为美丽生态京山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王金鹏 谭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