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座山的一沟一坎,我比谁都熟悉,你们就放心!”巡护间隙,何某笃定地说。谁能想到,半年前,他曾是这片山林的破坏者。这次巡护,也是通城县检察院对何某等4人非法狩猎案“劳务代偿”履行情况的“回头看”。
2025年1月至4月,何某等4人在麦市镇山林深处,使用热成像仪、改装射钉枪等工具非法狩猎,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8只及多种“三有”保护动物。同年12月,通城县检察院在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4人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单纯判刑或罚款,难以抚平生态的伤痕。”承办检察官介绍,鉴于4人认罪悔罪且家庭困难,检察机关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适用“劳务代偿”责任承担方式。经调解,4人除缴纳赔偿金外,还需以巡山护林的实际行动赎罪,将“生态欠账”转化为“生态修复”。
“第一次巡山,走到从前下夹子的地方,腿都发软。我欠这座山的,不仅是几只鸟,更是一笔良心债。”何某的巡山日志里,写满了忏悔与醒悟。从“狩猎者”到“守护者”,他在日复一日的巡护中,重拾了对自然的敬畏。
借这次“回头看”之机,一场别开生面的“林间议事会”就地召开。检法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属地司法所代表与当地村民围坐一堂,共话生态保护。“劳务代偿的核心在于‘双向修复’,让破坏者亲历修复过程,才能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检察官的话语掷地有声。
“从非法狩猎的破坏者,到守护山林的巡护员,何某的转变令人欣慰。这也印证了,司法惩罚从来不是最终目的,唤醒人们心中对自然的敬畏、树立生态保护意识,才是守护绿水青山的根本之道。”全程参与此次“回头看”的人民监督员感慨道。
针对辖区内非法狩猎行为频发问题,通城县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围绕深化靶向普法宣传、强化科技化巡护防控、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等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各职能部门协同履职、凝聚治理合力,全面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治理效能。同时,该院以何某非法狩猎案为典型样本,积极探索构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模式,进一步完善劳务代偿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