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戴小巍 通讯员 谭淑娟)“以前一直觉得,田里打农药、房前处理污水是自家私事。今天听检察官讲解才明白,一举一动都受法律约束。”盛夏时节,峡江山野绿意盎然,蝉鸣阵阵。近日,在湖北省巴东县东瀼口镇一处农家院坝上,回乡的巴东县检察院干警把生态环境法典的鲜活法条送到群众身边。
巴东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地,山大人稀、村落分散,部分村民对种养、居家排污等行为的法律边界认识模糊。为打通山区生态普法“最后一公里”,巴东县检察院依托县域干部回乡常态化机制,用好检察干警“在职公益诉讼检察官+本土回乡干部”双重身份,让检察干警一边回乡走亲访户、收集民情,一边开展生态普法、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将普法阵地下沉至江岸山林、田间院落。
回乡先学法,宣讲才精准。该院组织回乡干警集中研学生态环境法典,紧扣三峡库区乡村实际,围绕畜禽粪污处置、林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等群众关切,梳理涉农重点法条,印制乡村生态口袋明白纸,并结合案例打磨宣讲素材。
“家里常年养猪养羊,粪污一直堆在屋后空地,不清楚该怎么处理。”一位养殖户在自家院坝道出困惑。“咱们巴东挨着三峡库区,屋后山坡多、雨水充沛,露天堆放的粪污一经雨水冲刷,容易流进山涧溪流,污染库区水源和耕地土壤。”面对群众疑问,检察干警结合山地种养、库区保护实际讲清法律边界,并现场介绍防渗储粪、粪污腐熟还田等简易处置方式,用大白话普法。
“乡村产生的很多生态环境问题并非群众主观故意违法,而是不清楚法律红线。”巴东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说。借助干部回乡走访机制,分布各村的回乡检察干警成为深山里的“移动法治探头”,既是法律政策宣讲员,也是生态环境监督员,对于发现的公益环境损害线索及时核查,对接职能部门推动就地整改,把普法过程转化为基层生态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