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诉讼监督精准,针对笔录无侦查人员签字问题及时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但审查报告存在证据归纳分析不足、格式不规范等3个问题……”日前,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内气氛热烈,3件优质案件与1件瑕疵案件同台“亮相”,优劣对比一目了然。这场别开生面的“木犀·优学差析”讲评活动,正是咸宁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的创新举措。
咸宁市检察院开展“木犀·优学差析”讲评活动
今年以来,咸宁市检察机关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首案示范、听庭评议、智能评查、优差讲评、典型案例培育等系列措施,推动办案质效持续提升,全市已有23个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或刊载,5篇文书在省级评比中获评优秀法律文书,案件结构比和案源结构比持续优化,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以“办”筑基
首案示范,树起质效标杆
“案件质量是生命线,高质效办案从第一案开始。”2025年初,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廖旭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作出部署,要求以“办好第一案”引领全年检察工作,树立高质效办案标杆。随后,一场以“首案”为示范、全面提升案件质量的专项行动,在全市检察机关迅速展开。
通城县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干警徐青香与同事在办理部门“第一案”时,面对一名性格偏激、无亲属监管的盗窃犯罪嫌疑人,主动开展实地走访,倾听村民意见,多次上门开展释法说理,并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与村委会,共同落实不捕后的监管措施,有效防控再犯罪风险,也彻底打消了村民的顾虑。总结本案办理经验,通城县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办案风险研判机制,明确要求对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必须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提升办理质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通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办好2025年第一案”评查讲评暨案件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会
通城检察院并非个例。以“首案”为切入点,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改进工作并加强经验总结,将高质效要求深度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例如,咸宁市检察院针对评查发现的“案卡填录”问题,在全市开展专项攻坚,制定下发《案卡填录工作指引》;嘉鱼县检察院总结形成“青蓝结对·导师帮带”机制,强化导师对文书和案件处理的审核把关;赤壁市检察院聚焦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连续举办多期“厚德讲坛”,邀请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能手传授审查报告等撰写技巧。
首案示范的成效也逐渐显现。“我们以首案评查为契机,推动建立‘种子案例库’,实行定期更新与动态管理,并创新引入研究室、办公室信息专员参与,促进业务与信息深度融合。”通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映雪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已有7个案例获评市级优秀,3个案例入选省级典型,1个公益诉讼案例被中部战区军事检察院评为“益心向战”典型案例。
据统计,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办理“第一案”217件,8件获评优质案件,9件成为重点培育案例,11份文书入围省市级评比活动,有效带动全市办案质效与文书质量整体跃升。
以“评”提质
多维评查,精准补齐短板
“公诉人的示证节奏紧凑,但在讯问时可针对被告人供述出现变化或矛盾及时补充讯问……”3月21日,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组织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听庭评议,既充分肯定公诉人多媒体示证等亮点,又一针见血地指出文书制作、讯问技巧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12条精准的改进意见,让年轻公诉人直呼受益匪浅。
咸宁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开展2025年首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这样的“听庭评议”只是咸宁市检察机关质量管控体系的一环。今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将“评议”“评查”“评析”有机串联、层层推进,为案件质量筑起安全防线——
“庭上评议”严把“第一关”。咸宁市检察院将听庭评议列为“一把手工程”,明确要求重大案件必听庭,员额检察官每年至少“过堂”一次。同时建立“一案一评议、一庭一提升”机制,针对发现的监督点把握不全面、说理不充分等共性问题,在全市开展法律监督知识测试、文书竞赛等活动进行集中“补钙”。
走出法庭,质量管控持续深化,走向深度融合“评查”阶段。一方面,依托省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对已办结案件开展自查检查5422件,已覆盖案件总量的83.26%,有效强化办案部门的自我管理能力;另一方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统一评查报告模板,严格执行“一评一反馈、一评一整改”机制,秉持“既查问题、也树典型”的原则,综合运用重点评查、随机评查与专项评查等多种方式,对1278件案件完成“全面体检”,评出12件优质案件进行示范,13件问题案件已全部“销号”整改,并就评查发现的个别案件办案效率不优,同步开发办案时长监控预警系统,推动全市平均办案时长缩短33%,实现质效双提升。
“评查”过后进入总结提升的“评析”阶段。全市两级院常态化开展“木犀·优学差析”讲评活动,“优学”环节,组织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分享办案经验,树立质量标杆;“差析”环节,“晾晒”问题,“会诊”根源,通过“一案一表”清单式管理提升案件质效。截至目前,已开展讲评活动10期。
“这套机制就像给案件做CT扫描,既能精准定位‘病灶’,又能对症开方治疗,推动形成‘评查-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咸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曾皓形象地比喻道。
以“育”赋能
案例培育,厚植发展根基
16岁的胡某因家庭原因辍学,在他人邀约下参与盗窃。检察官在办案中,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公益服务矫治教育措施等,不仅帮助其修复了家庭关系,也促使其重返校园、重拾生活的信心。这个融合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帮教等创新举措的案件,最终入选湖北省检察院联合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发布的家庭教育典型案(事)例。
该案例是咸宁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培育机制的生动实践。2024年11月,咸宁市检察院成立案例委员会,制定《典型案例培育、优秀法律文书编发规程》,创新提炼出“育评发报荐学用赛”八字工作法,系统推进案例培育全过程管理。
为确保机制落地见效,还配套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如今,每周四,该院机关工作群都会准时推送第二天“木犀·优典”沙龙通知,或由典型案例承办人分享“办案秘笈”,或由优秀文书撰写者传授“写作真经”。今年以来,已有20余名干警登台分享。
咸宁市检察院开展“木犀·优典”主题沙龙活动
“资深检察官传经送宝,办案能手倾囊相授,让我们既看到了自己的短板,更找到了提升的路径。”咸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陈亮说。在修改胡某家庭教育指导与社会帮教案例材料时,她多次借鉴沙龙中所学的经验,最终助力该案例成功获评。而在案例入选后,该部门干警又主动将心得带回沙龙分享,实现了从“受益者”到“反哺者”的转变。
除此之外,案例委员会还通过常态化典型案例评选积极推进案例储备库建设,“以评促建”倒逼干警提升办案质效。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长江大保护”等主题已评选出优秀案例64个,其中15个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或刊载;评选出优秀法律文书26篇,其中4份文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1份检察建议入选全省十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让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廖旭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办评育”机制,让“高质效”从理念转化为群众可感的优质司法产品,用更多检察精品案例书写司法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