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2月,该村未办理相关手续便开挖山体施工修路,也未采取相关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导致山体受损,出现植被破坏、局部地貌破坏、水土流失等情形。
去年4月,天门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线索后,通过制作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依法开展监督。后当地法院判决确认相关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未完全落实,责令其依法履职。在诉讼期间,相关行政机关指导该村启动了整改。判决生效后,相关行政机关通过争取专项资金,确保边坡植草、排水渠修建等工程落实落地。今年3月,当地组织专家对案涉通组公路水土保持工程进行了验收。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当地随后在全市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19880平方米水土流失治理,追缴补偿费785.6万元,开展监督检查210次。(刘依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