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时节,海棠花瓣轻轻飘落在养老院的窗台上,为静谧的空间增添了几分生机。此时,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正在回访失明老人王婆婆。王婆婆手里紧攥着刚收到赡养费的存折,眼里泛起了泪光:“三个闺女推诿了三年,多亏检察院支持起诉,解决了我的养老难题。”如今,准时到账的赡养费不仅覆盖了王婆婆在养老院的开支,更让她的心田重新焕发了生机。
今年2月的一天,78岁的王婆婆在村支书的搀扶下走进枣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支持起诉。她委屈地说:“检察官啊,我养了三个女儿,现在她们都不愿赡养我。”
在与王婆婆的攀谈中检察官了解到,她早年丧偶,独自将三个女儿抚养成人。然而,随着年岁增长,王婆婆左眼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加之没有经济来源,房屋被烧,她只能居住在狭窄的杂物间。长女、次女因过往恩怨,都不愿赡养老人,而小女儿表示不愿意一个人赡养母亲。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无果,老人的赡养问题始终无解。
面对这一情况,枣阳市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王婆婆就赡养问题提起诉讼。考虑到王婆婆的实际情况,该院协调市司法局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王婆婆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3月5日,枣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然而,案件进展得并不顺利。三姐妹各执一词,意见不一,检察官多次沟通,但始终难以促成她们达成一致意见。法官感慨道:“家事纠纷案件就像缠在一起的毛线团,法槌落下容易,但很难解开两代人的亲情死结。”检察官也认同:“机械办案治标不治本,应立足家庭矛盾化解,保障老人安度晚年。”
为此,检法两院办案人员制定了矛盾化解方案。他们首先走访了三姐妹的亲友、工作单位负责人等5名“关键中间人”,借助情感纽带开展劝导,让三姐妹认识到赡养老人的重要性。随后,邀请妇联、信访办工作人员参与调解,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阐明拒绝赡养的后果。同时,融法于情,劝导各方换位思考,逐渐打开三姐妹的心结。
经过多轮劝导与协商,3月21日,三姐妹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王婆婆入住养老院,三个女儿均摊赡养费用。
经审查,王婆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解决王婆婆当前生活的燃眉之急,4月11日,枣阳市检察院为她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至此,母女间的亲情得以重新联结,这起赡养纠纷也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