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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刑事执行检察“成绩单”

【字号:    】        时间:2025-07-14      作者: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7月8日上午,十堰市检察机关召开“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据介绍,2023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工作标杆,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十堰、平安十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监督主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服务支点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共办理涉营商监督案件47件,切实保障涉市场主体刑事执行对象合法权益;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抓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郧西县检察院打造“执检驿站、亲商护企”社区矫正工作品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品牌”。

  加强监管场所监督,发挥“派驻+巡回+科技”融合监督优势。加强派驻检察工作,着力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依法规范开展被监管人员诉求处置、谈心谈话、法治教育等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切实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共发现监管安全、教育管理等方面问题60余个,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对辖区内社区矫正机构和看守所的巡回检察,1件巡回检察案例入选全省巡回检察精品案件,1件案例入选全省检察侦查典型案例。加强数字检察实践应用,提升监督实效。全市实现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成案215件,1件案例获评全省优秀案例。

  全面依法履职,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加大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听证力度,深入开展调查核实,提升实质化审查水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31件;全力推动刑罚交付执行活动监督,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1件案例获评全省优秀案例;强化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全市共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43件,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

  抓实队伍建设,助推刑事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为抓手,采取岗位锻炼、以老带新、送学培训、参与重大案件办理等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素养。1人入选全省巡回检察人才库名录,1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果应用“十佳能手”,1人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二等奖;持续抓好队伍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切实防控办案风险,筑牢廉洁从检底线;积极发掘、培育精品案例、典型案例,7件案例获评省检察院优秀案例、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7月11日上午,荆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荆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据介绍,2024年以来,荆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题,持续筑牢监督根基、破解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质效,努力让高墙内外的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聚焦主责主业,筑牢刑事执行监督根基。强化驻所检察监督,守牢监管安全底线。巩固加强派驻检察工作基础,做实做细常态化驻所检察工作,动态排查,及时监督纠正监管安全隐患。深化巡回检察,着力查纠深层次问题。组建专业化团队,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交叉和常规巡回检察,深挖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三年规划(2023-2025)》要求,共完成省级交叉巡回检察2次,在辖区开展常规巡回检察13次,发现一批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并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11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助力平安荆州建设。依法履行对社区矫正交付、接收、监管、教育帮扶、解除等环节的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日常检察、专项检察、数据核查等方式,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落实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脱管漏管等违法违规情形。全市共核查纠正脱管65人,漏管20人,审查监督收监提请31人,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

  聚力专项攻坚,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深化数字赋能,构建智慧监督新模式。贯彻落实数字检察工作部署,积极应用“涉法定时限类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审前未羁押被告人判处实刑后未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等11个大数据模型,通过运用模型,获取有效数据量7611条,推送线索242条,监督成案120件。自研搭建的“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洪湖市检察院办理的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置违法监督案入选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例汇编。服务支点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规范涉市场主体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监督推动看守所依法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对需要经常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办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5件。做实“检护民生”,服务保障民生民利。沙市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兼顾“老字号”企业用工紧缺与特殊群体渴望就业的需求,延伸监督触角,搭建用工就业桥梁,联合建立检司企社区矫正就业帮扶基地,充分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检察监督案入选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例汇编。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刑事执行监督堵点。严防“纸面服刑”,维护刑事执行严肃性。强化收押标准监督,加强重点环节审查,推动建立交付执行协作机制,监督法院依法交付文书,公安机关及时交付罪犯,监管场所依法予以收押,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提请收监,确保罪犯“应收尽收”。截至目前,全市共监督收监2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石首市检察院办理的金某某收监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选为5件社区矫正监督典型案例之一。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提升教育矫治成效。针对排查出的脱管漏管及再犯罪风险,在强化基础监督的同时,联合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开展重点对象专项排查整治,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高风险对象落实精准管控与个性化帮扶措施,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人数显著下降。合力攻坚财产刑“执行难”,打通正义实现“最后一公里”。针对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空判”以及执行到位率低、监督手段有限等难题,一方面,强化精准监督,联合法院开展专项检察,建立“审判-立案-执行”全流程监督台账;另一方面,创新监督方式,深化与法院、公安机关“查人找物”协作,拓宽可供执行财产调查渠道。2024年至今,共监督法院推动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14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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