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韩雨辰)江岸区检察院“知岸检行”团队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已判决生效。该案涉案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在生产同类产品时使用与原公司相同的技术信息,侵犯原公司商业秘密,经法院审理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获刑1年3个月至3年不等,缓刑1年6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
针对涉案人员之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为帮助涉案人员所在的企业经营健康发展,同时为杜绝该企业涉案人员出现重复侵权的行为。近日,“知岸检行”办案团队向涉案侵权人员所在的企业制发并送达《检察建议书》,秉持“治已病、防未病”的司法理念,以“保护与打击并重,惩治与挽救并行”的办案理念,通过“依法起诉+检察建议+跟踪回访”的模式开展全链条检察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效能。
“知岸检行”团队成员实地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并向企业发展提出具体意见:一是提示和督促企业开展自我清理,清除企业内部可能存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隐患;二是排查企业仍然存在的知识产权管理漏洞,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人员的风险意识管控;三是要求企业人员吸取教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从源头防止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当侵权企业和被侵权企业都为市场竞争主体时,办理这类商业秘密案件时不仅要对侵权行为依法打击,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还要加强对侵权企业的法治教育,杜绝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既是帮助企业正视自身弊病的“体检报告”,也是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的“规范指南”。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并定期走访查看整改成效,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工作落到实处。